今天的週三話語真是非常地有說服力!

  很多人對於審判有許多的疑問,特別是關於慈愛、充滿憐憫的 神為何還會施行審判呢?
  對於洪水審判有瞭解的,會有一個概念是:為了分別善惡於是審判。若放任惡者,善會被惡侵吞,而無法繼續善的歷史。
  但今天講得更加清楚了。

  死掉的人,會把他們埋葬吧。這是個所有的人都接受的理致。
  如果還剩一口氣,無論如何都會繼續施救。(醫生對這個特別有感覺... 呼吸沒了,心跳都壓不起來了,還是會繼續電擊,CPR超過半小時,才會放棄)
  神審判的理致是一樣的...
  一棵無論使用任何方法都無法活起來的樹,樹根腐爛再也無法吸收養分,再也無法感應到任何外在的刺激,如果砍掉它,也覺得是很正常的。
  信仰死掉的人,無論怎麼施救,都再也活不起來的人,將會被審判...

  要有可能性,才值得等待!能做到的話,無論如何不要放棄!


 *為何都已經跟隨主了,仍感受到痛苦呢?原因:
  1為了義而行義的緣故,而感到痛苦
  2為了未來能被使用,被鍛鍊而必須經歷
  3這是成長與蛻變的過程
  4為了別人而遭受、甚至於犧牲的痛苦;這就是揹起他人的十字架
  5為了立下使 神賜下祝福的條件
 但有另外一種是雖然相信了,卻因為沒好好相信,而遭受撒旦欺負的痛苦。
  總的來說,這些痛苦,是為了得到榮耀而遭受希望的痛苦。


 *神的審判是一瞬間的事。
  就像被蚊子叮了一整夜,受不了了,也會給予他們瞬間的審判吧!(啪啪啪啪啪!!) 
  世界審判的發生,也是一瞬間,來不及逃走的。


 *怎樣的人會被 神審判?
  1說是活著,但主看著是死掉的人;也就是按著自己想法活著的人!
  2不冷不熱的信仰人!
  3離棄起初之愛的人!
  4認定偶像信仰之人!
  也就是:肉體雖活著,但已經沒有可能性、靈已死亡之人!

 最後解釋一下,什麼叫做偶像和淫亂。

  聖經中常常出現偶像和淫亂,讓人們所不了解的是,偶像好像也沒那麼嚴重,為什麼審判那麼重?不一定有犯下異性之罪,為什麼仍被說做是淫亂?
  偶像就是:阻擋在你與 神之間,優先順位在 神之前的,就是偶像。
  有的人認為,我交男女朋友,也愛著 神,沒關係的吧?但是,若不是奠基在同樣面對 神的信仰中的愛情,仍舊是偶像之愛;除了這樣的愛無法被 神所祝福,另外是這個對象已經阻擋在你與 神之間。要兩人一起面對 神,才能在 神與愛裡相通。唯有 神是愛的根源者。(ex.所以更愛金錢、名譽之人,金錢、名譽就是他們的偶像)
  那淫亂呢?只要是愛 神之外的東西更甚於 神,就是淫亂。就像是愛外遇對象甚過於愛自己的老公一樣,這樣講淫亂就瞭解了。所以在聖經裡講到淫亂,通常是指拜偶像之人。

  希望大家,都可以努力,成為不受審判之人。更重要的是,要體會到 神的愛和理致,不要誤會 神的想法;若作了 神不喜悅的事,不要只想著要辯駁,首先悔改乾淨吧!因為以著自己想法活著,就很容易死掉的...
  加油了各位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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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《精神科》與主的相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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